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6年
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第二批次)的公告
昆明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暨附属口腔医院(云南省口腔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为一体的省级口腔专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要求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3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6年4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4月8日—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地点: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C座5楼511人事科
(二)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准备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
2.个人简历;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本、硕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提供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方向证明;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
6.外语证书和中国教育考试网-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凭证。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医院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省外应聘者如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报名材料到场审核。
五、面试
(一)初筛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高于3:1的岗位,医院视情况开展初筛工作。根据初筛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初筛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初筛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通用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70分,等额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未达到成绩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天通过医院官网、院内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考察
由医院组织考察工作,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七、体检
医院工作人员陪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医院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有隐瞒既往病史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九、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医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与医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十、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邮 箱:ynkqrsk@163.com
人事科电话:0871-65330099转8084
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871-63568150

如有报名意向,请扫描以上二维码进群(QQ群号:72953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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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5UUoFWo0IC9lD7x8w34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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