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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2017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17-10-23] 来源:昆明市人社局

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选调单位简介

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于1982年4月经昆明市政府(昆政复〔1982〕48号)、云南省政府(云政函〔1983〕95号)文件批准成立,直属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单位级别:未定级;经费形式:公益二类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数37人,实有人数18人;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教务科、教研室、总务科。内设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能职责任务情况:

(一)负责昆明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教育,着力提高队伍素质。

(二)调查研究、了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数量、质量状况,提出培训需求计划,按需施教。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能力为主线,结合改革与发展实际,开展各类培训。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332号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在云南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具备岗位选调条件的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2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选调工作人员进入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工作。

(二)选调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团队意识和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五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人员。

(四)选调岗位、人数及条件

选调 单位 选调 岗位 选 调 人 数 岗位代码 学历 学历性质 学科门类 专业 其他选调条件
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 专业技术人员 1 ZJ2017001 大学本科及以上 国民教育 音乐学 音乐教育 1.从事专业技术音乐教育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教师资格证和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及以上任职资格证书。
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 专业技术人员 1 ZJ2017002 大学本科及以上 国民教育 管理学 会计及相关专业 1.从事专业技术会计及相关专业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三、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就业网、昆明人才网和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等发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332号(昆明市公交汽车综合修理厂综合办公楼5楼)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65323584。

(三)报名要求

(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须下载《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附件2)、《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仔细阅读选调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

(3)现场报名时需出示出具的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一式两份、《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证明本人身份和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相关材料。

(4)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选调人员条件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5)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选调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找不到考生,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6)报考人员咨询、报名、考试等相关公开选调事宜可致电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办公室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0871-65323584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根据选调的条件,由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每个选调岗位人数不得低于2:1的比例。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对应岗位的选调计划。

(2)报名截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发布在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gxw.km.gov.cn)进行公示。

(3)经预审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将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发现弄虚作假者或资格审验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逾期不领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本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871-65323584

2. 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拟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选调程序。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出现的空缺,审核单位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由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负责。专业、学科参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等设置、审核。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持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③本人近期同底半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④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⑥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示。

3.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拟选调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面试采用专业+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4.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此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5.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六)考察

按照选调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考察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将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选调人员,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八)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经学校审议后,报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纪律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选调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 选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安排在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3. 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4. 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调人员自愿放弃调动的;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调人员本人的。

2.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负责解释。

六、监督电话

本次选调工作全程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871-63192326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0871-63135910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监察办公室:0871-63135786

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办公室:0871-65323584

附件1.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

3.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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