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1974年1月,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业务范围:编制年度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及仲裁监测,编制生态环境监测报告,开展预警预报,承担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聘用形式
招聘1名生态环境监测分析岗,主要承担实验室分析、现场采样等工作。非事业编制,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岗位待遇按照《云南省省级财政个人劳务服务类支出预算定额标准》执行,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为3个月。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资格条件: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至2026年4月1日。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sjczxdb@163.com(邮件名称请按“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
2、现场报名: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39号(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二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871-64190486(高老师、吴老师)。
3、报名时间:2026年4月24日8:30-5月20日18:00(现场报名请于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4、报名材料:《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的认证报告(如学信网认证);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专业等级考核证书等材料;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并备注姓名。
(二)资格审查
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发放准考证,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招聘信息公告中发布的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满分均设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
笔试:
2026年5月29日9:00-11:00,闭卷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内容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实验室操作规范及综合能力素质,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成绩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申请分数查疑(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应聘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招聘单位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测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面试时间拟定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由中心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按综合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侧重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五)体检
通过考试和考察后的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后,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7日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监督与其他事项
(一)纪律要求
1、招聘过程信息、过程、结果全程公开,不得擅自更改方案或岗位条件;
2、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作弊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违纪的,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责。
(二)其他事项
1、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2、相关通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和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官网发布或电话告知,请保持通信畅通;
咨询电话:0871-64190486
联系人:高老师、吴老师
监督电话:0871-64154631
单位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39号
附件:1.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6年4月13日
来源:https://sthjt.yn.gov.cn/xxgk/read.aspx?id=24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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