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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专业综合II考试大纲

[日期:2014-08-22] 来源: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服务网

第二部分  中国宪法学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  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定义

二、宪法的特征

宪法的形式特征;宪法的实质特征。

三、宪法的分类

宪法的传统分类;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分类。

四、宪法与宪政

宪政的含义;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第二节  宪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一、近代宪法的产生

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英、美、法三国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宪法的发展及其趋势。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新中国宪法的历史沿革;中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和特点;宪法修正案。

第三节  宪法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二、基本人权原则

基本人权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基本人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三、法治原则

法治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法治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四、权力制衡原则

权力制衡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权力制衡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第四节  宪法规范

一、宪法关系及其特点

二、宪法规范的特点

第二章  宪法的变迁

第一节  宪法制定

一、宪法制定概述

宪法制定的概念;制宪权与修宪权;宪法制定的主体和机构;宪法制定的程序。

二、中国宪法的制定

第二节  宪法解释

一、宪法解释概述;

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的分类;宪法解释的体制。

二、中国宪法的解释。

第三节  宪法修改

一、宪法修改概述

宪法修改的概念;宪法修改的形式;宪法修改的程序。

二、中国宪法的修改

第四节  违宪审查制度

一、违宪审查制度概述

违宪审查的概念;违宪审查的对象;违宪审查的模式;违宪审查的方式。

二、中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发展;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

第三章  国家基本制度

第一节  国家性质

一、国家性质概述

国家性质的概念;国家性质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

二、中国的国家性质

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结构;爱国统一战线。

三、经济制度

经济制度的概念;中国的所有制形式及国家政策;分配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四、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

政治文明的含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含义和内容;“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第二节  政权组织形式

一、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政权组织形式的类型;政权组织形式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

二、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第三节  选举制度

一、选举制度概述

选举制度的概念;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

二、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中国选举制度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

三、中国选举的民主程序

选举的组织;选举的程序;罢免、辞职和补选。

第四节  政党制度

一、政党制度概述

政党的概念和特征;政党制度的概念和类型;政党与近代民主政治。

二、中国的政党制度

中国政党制度的概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内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和主要职能。

第五节  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类型;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要素。

二、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

中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宪法规定;中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中国现行行政区划及其变更的法律程序。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四、特别行政区制度

“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的概念与特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概念;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组成和任务;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组成和任务;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一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相关概念

公民的概念,国籍的概念;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人权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第二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我国宪法关于平等权的规定;平等权的效力;平等权与合理差别。

二、政治权利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的概念;宗教信仰自由的内容;我国宪法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

四、人身自由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五、社会经济文化权利

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财产权;文化教育权。

六、监督权

批评、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和国家赔偿请求权。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法纳税

第五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和特点

国家机构的定义;国家机构的特点;国家机构的历史发展;国家机构的体系。

二、中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责任制原则;法治原则。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和工作方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临时性委员会;调查委员会。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法律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特殊的身份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一、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二、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

三、国家主席的职权

第四节  国务院

一、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二、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三、国务院的领导体制

四、国务院的职权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一、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第六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职权和领导体制;人民法院的组成和任期;人民法院的工作原则和基本制度。

二、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系统、职权和领导体制;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

第七节  地方国家机关

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主要职权;会议制度。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主要职权;领导体制;派出机关。

第三部分  中国法制史

第一章  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第一节  夏商法律制度

一、中国法律的起源

夏朝的建立与中国法律的产生;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二、立法概况

禹刑;汤刑。

三、刑事立法

奴隶制五刑:墨,劓,剕(刖),宫,大辟。

四、司法制度

天罚与神判;监狱。

第二节  西周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吕刑》;九刑;周公制礼;礼与刑的关系;宗法制度。

二、刑事立法

主要刑法原则;主要罪名。

三、民事立法

契约:质剂,傅别;婚姻: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六礼,七出(去),三不去;嫡长子继承。

四、司法制度

大司寇;狱,讼;五听。

第三节  春秋法律制度

一、成文法的公布

郑国“铸刑书于鼎”;邓析“竹刑”;晋国铸刑鼎;成文法公布引起的论争。

二、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意义。

第二章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  战国法律制度

一、立法指导思想

“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重刑;法布于众。

二、《法经》

李悝变法与《法经》的制定;《法经》的内容、特点和历史地位。

三、商鞅变法

改法为律;连坐法;分户令;变法的历史意义。

第二节  秦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法;云梦秦简;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

二、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主要刑名。

三、经济立法

农业管理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官营手工业管理立法;市场与货币管理立法。

四、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诉讼制度;审判制度。

第三节  汉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汉初黄老思想与“约法省刑”,汉武帝时“德主刑辅”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约法三章”;《九章律》与“汉律六十篇”;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二、刑事立法

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刑罚适用原则:上请,“亲亲得相首匿”;主要罪名。

三、经济立法

盐铁酒专卖;抑商政策;对外贸易立法。

四、行政立法

皇帝制度;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吏管理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诉讼与审判;春秋决狱;秋冬行刑。

第四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曹魏律;晋律;北魏律;北齐律;麟趾格;大统式。

二、刑事立法

“准五服以制罪”;“八议”、“官当”;“重罪十条”;封建制五刑的初步形成。

三、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的变化;登闻鼓直诉制度;死刑复奏制度;刑讯制度。

第三章  隋唐宋法律制度

第一节  隋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开皇律》;《大业律》。

二、《开皇律》的主要成就

体例:十二篇,五百条;内容。

第二节  唐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立法宽简、稳定、划一;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格、式及其相互关系;《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疏》,《开元律》,《唐六典》,《大中刑律统类》;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二、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五刑制度;主要罪名。

三、民事立法

民事行为能力;所有权;契约;婚姻家庭与继承。

四、行政立法

三省六部制:御史台;官吏管理:科举制度,考课,致仕。

五、经济立法

土地立法;赋役立法;禁榷制度;对外贸易制度。

六、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司推事”;告诉的限制;回避制度;死刑三复奏、五复奏制度;法官责任制度。

第三节  宋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宋刑统》;编敕;编例;条法事类。

二、刑事立法

刑罚制度:折杖法,刺配,凌迟;重法地法。

三、民事立法

不动产买卖契约;典卖契约;财产继承。

四、行政立法

国家政权机构的调整;官员选任与考课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鞫谳分司制;翻异别推制;务限法;《洗冤集录》;《名公书判清明集》。

第四章  元明清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元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大札撒》;《至元新格》;《大元通制》;《元典章》。

二、刑事立法

犯罪与量刑;刑罚制度的变化。

三、民事立法

烧埋银;婚姻与继承制度的特点。

四、行政立法

中枢和地方行政机构;科举制度的变化;监察制度的发展。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

第二节  明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大明律》的制定与“六部分篇”的体例;《大诰》的制定及其特点;《问刑条例》;《大明会典》。

二、刑事立法

奸党罪;充军;廷杖;定罪量刑的主要特点。

三、民事立法

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的变化。

四、行政立法

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员选任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厂卫;申明亭;会审制度。

第三节  清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详译明律,参以国制”;《大清律例》;《大清会典》;则例;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法规。

二、刑事立法

发遣;死刑制度;维护满族特权的内容;文字狱。

三、民事立法

民事主体的变化;债权制度的发展;继承制度。

四、经济立法

海禁政策与对外贸易立法;专卖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诉讼程序与审判制度;秋审制度。

第五章  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制度

第一节  清末法律制度

一、“预备立宪”

“预备立宪”的背景与“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指导原则;《钦定宪法大纲》;谘议局与资政院;《十九信条》。

二、修律活动

修律的指导思想;修订法律馆;《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商事立法及其特点;礼法之争;法院组织法与诉讼法;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意义。

三、司法制度的变化

领事裁判权与会审公廨;司法机关的调整;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

第二节  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一、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史意义。

二、其他革命法令

有关保障民权、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改革等方面的法令。

三、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第三节  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原则;立法活动的特点。

二、制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

三、刑事立法

《暂行新刑律》;单行刑事法规。

四、司法制度

司法机关的体系;诉讼审判制度的主要特点。

第四节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指导思想;主要立法原则与立法阶段;法律体系与《六法全书》;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二、宪法性文件与宪法

《训政纲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中华民国宪法》。

三、刑事立法

《中华民国刑法》;刑事特别法。

四、民商事立法

“民商合一”的立法体系;《中华民国民法》;商事立法。

五、司法制度

普通法院系统;特种刑事法庭;诉讼审判制度。

第六章  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第一节  工农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二、土地立法、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四、司法制度

第二节  抗日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二、土地立法、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三、刑事立法

刑法原则的发展;主要罪名。

四、司法制度

司法组织体制;马锡五审判方式;人民调解制度。

第三节  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宪法性文件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二、土地立法、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五四指示》;《中国土地法大纲》;劳动立法;婚姻立法。

三、刑事立法

刑法原则;主要罪名。

四、司法制度

人民法院体制的完善;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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