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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曲靖宣威市陆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招聘合同制工人公告

[日期:2019-08-28] 来源:宣威市人民政府网站

宣威市陆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招聘合同制工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宣威市陆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人5名(限男性)。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基本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宣威市户口,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0-35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3.无犯罪前科,无治安案件涉案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无红绿色盲,无听力障碍;双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4.9及以上;四肢健全且 全身无运动功能障碍。

5.持有汽车驾驶证C1证两年以上,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不予受理报名的情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3.吸毒或有过吸毒史的;

4.曾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各级人民法院公开通报的失信人员;

7.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不设置报名人数和开考比例限制,实行百分制综合评分。由驾驶技能分(50分)和计算机操作分(50分)两部份组成,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录取人数有重分且超出聘用名额,将组织重分者第二次考试)。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公告通过宣威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gov.cn)发布,公告时间满7天(含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后报名工作启动,参加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5日起至2019年9月6日终止。

2.报名地点:宣威市陆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营业厅。

地址:宣威市宛水街道环东路火车站广场北侧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打印)一式2份,信用记录1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贴报名表2张,另交1张);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前科及治安案件涉案记录的证明材料1份;报名费100元(报名后报名费概不退还)。

(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对满足报名基本条件规定的报名人员将进入下一环节测试。

(三)考试内容

1.驾驶技能。

2.微机操作。

(四)确定拟招聘人选。拟招聘人选的确定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确定5名人员进行体检环节。体检项目不达标者不予录取,缺额从未进入前五名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

(五)体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项目、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

(六)公示。通过宣威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gov.cn)网站公开发布拟招聘人选公示公告,公示期7天(含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

若公示期无举报反映,或经查证举报不实不影响招聘的人选,即可确定为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

若公示结果影响招聘的,由此产生的缺额,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人员递补时,岗位空缺。

(七)办理上岗手续。公示结束后,由宣威市陆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录用人员上岗,办理相关手续,进入试用期。

五、纪律及法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宣威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74-7163118。

(二)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坚持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有关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不论在哪个招聘环节被发现,均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视情节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若聘用后才发现(或受举报)存在上述情况的,直接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并视情节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人员管理方式。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每个合同期为1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实行合同期考核,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试用期发给1500元/月的试用期工资(不含五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执行2000元/月-3000元/月工资,含规定缴纳有关的社会保险(五险),其他考核执行本公司相关规定。

招聘人员除以上待遇外,无其他待遇,食宿自理。

(三)有关信息发布。本次招聘各环节需要发布或公示的信息,一律通过宣威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gov.cn)发布,由报名人员自行登录网站获取有关信息,因不及时登陆网站查看了解有关情况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解释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宣威市陆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宣威市陆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报名表

宣威市陆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HF5678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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