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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漾濞县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日期:2018-09-26] 来源:大理州教育局网站

为做好漾濞县 2018 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 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

《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 见》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 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 号)、《云 南省 2018 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 项告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申请 条件。

2.户籍在漾濞县的社会人员。

3.持有漾濞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4.工作单位在漾濞县内,与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且经 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合同见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 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 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 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 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 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持有 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 效期内。

2.云南省 2016 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 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 者,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 2016 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 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 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 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 2016 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 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 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六)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 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 医院体检合格。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8 年 9 月 25 日至 10 月 30 日期间的 7:00-24: 00(10 月 1 日—7 日除外)。

(二)报名网址

(1)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 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 “考试合格证明” 编号) 的申请人, 请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 http://www.jszg.edu.cn),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 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任教 学科的申请人, 请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 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 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为 10 月 22 日至 10 月 31 日 17:00(双休日除外, 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确认地点:漾濞县平政巷 37 号(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四)申请教师资格具体流程

详见《附件一:申请教师资格流程图》

(五)其他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 真实证明材料为准,在各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申请人按所申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时(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见各认定机构通知),需提交以下材料:

下述 8 项基本材料如何准备请参看《附件二:云南省教师资格 认定材料准备须知》

(一)身份证

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照片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 版)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完成网

报后可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 A3 或 A4 纸正反面打印, 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 “资

料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用 A4 纸打印,如 实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一式两份。

(四)学历证明

1.与申请资格种类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由学校统一提供应届毕业 生名单(学校加盖公章)。

3.军队院校、党校学历,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 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云南省 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办证厅),地址:云南省昆 明市五华区学府路 2 号)。

4.有国家计划招生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需经“学 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 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 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 址:http://renzheng-gat-search.cscse.edu.cn)。

6.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

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search.cscse.edu.cn)。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从“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明》一份(下载地址: http://ntce.neea.edu.cn/html1/folder/1508/211-1.htm?sid=660)。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测 试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云南省普 通话测试由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地址:昆明市学府路 2

号 309 室,联系电话:0871-65148644,65158936。

经过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等 级证书》遗失未超过两年的(以原发证日期为准),可申请补办。补 办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评等级证书 规定的通知》(云南教语[2013]7 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七)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申请人持本人一寸照片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自费挂号进行教师 资格体检。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半年。2018 年 3 月 25 日之前的体

检结果在 2018 年秋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对申请

人孕期拍摄 X 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2.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 检胸片;

3.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八)漾濞县居住证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漾濞县的申请人不需提供此项材料。户籍或工 作单位均不在漾濞县,持有漾濞县公安部门制发的《云南省居住证》 的申请人,需提供《云南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成绩

2016 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 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全日制师 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 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十)户籍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户籍在漾濞县的需要携带户口薄(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非漾濞县户籍但在漾濞县工作的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

劳动合同以及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见证名册;

(十一)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 半身纸质照片一张。

四、认定结果告知时间、方法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安排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受理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请根据认定

机构的有关公告查询认定结果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

五、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漾濞县教育局人事股 漾濞县苍山西镇平政巷 37 号 0872-7523055

六、未尽事宜,以《云南省 2018 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 告》为准。

附件一:申请教师资格流程图

附件二: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准备须知

附件三: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附件四:师范教育类专业师范生证明

漾濞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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