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启事
一、人员岗位及工作范围
因工作需要招聘10名专职消防队员,限男性。主要负责灭火、抢险救援、执勤工作,工作地点为景洪市公安消防大队及下设消防站。
二、人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3)身体素质强,年龄在18至35周岁的男性公民;
(4)全省户籍青年或部队退役士兵,自愿从事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者;
(5)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B2驾驶证、从事过相关岗位人员和部队退役士兵优先聘用。
三、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1850.00元/月(含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2)缴纳五险一金 (按社会保险法由单位缴纳及个人缴纳,个人缴纳部份由个人工资中扣除;单位缴纳部分参照州级最低保障标准缴纳,);
(3)工龄工资:每年递增100.00元/月;
(4)绩效奖励费:300.00元/月(工作满一年后根据绩效考核成绩发放);
(5)高危补助:300元/月;
(6)岗位工资:经大队考核通过,聘用为管理岗位、驾驶岗位、技术岗位等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发放;
(7)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8)每年组织免费体检;
(9)工作制度:专职消防队员同现役人员执行一样的作息时间,试用期满后每月安排轮休4天。工作满一年后专职消防员享受带薪假期10天,工作满两年后每年递增2天,累计不超过15天。
四、录入程序
(1)报名:联系人杨海兵,联系电话:15887209119;报名时间2018年7月至招满为止;报名方式: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消防大队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
(2)政治审核;
(3)组织体检;
(4)试用期间:试用期定为1个月,发放基本工资:1000.00元/月,包吃住。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