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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绿春县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方案

[日期:2014-05-08] 来源:红河人才网

绿春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方案

为做好我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工作,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我州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和《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素质考试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略)

二、考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保密和回避原则。

3、坚持专业性、实用性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三、考试对象

报考绿春县广播电视台傣语播音员岗位(岗位代码:0065。详见《绿春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并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专业素质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

(一)专业素质考试时间:2014年7月25日上午9:00开始。

(二)专业素质考试地点:绿春县广播电视台。

(三)专业素质考试方法:实际操作。

(四)专业素质考试内容:主要从试镜效果和现场播颂两方面进行考核打分。

1、试境效果:考生录制一段统一的傣族语新闻,考官通过试镜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总分60分。打分依据主要是:(1)五官端正,大方得体(15分);(2)播音口齿清晰(15分);(3)容貌亲切自然(15分);(4)上境效果好,播音时有镜头感(15分)。

2、现场播颂:用傣族语现场录制一篇新闻稿配音,总分(40分)。打分依据主要是:傣族语发音准确(20分)、配音流畅,语调自然(10分)、音质圆润、有情感起伏(10分)。

五、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考场设置和考官的产生

(一)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

(二)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考场设立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记时记分席。

(三)考官在考官库中由监督员在考试前30分钟随机差额抽签产生。考场设5名考官,专业性考官占80%,综合性考官占20%,其中设主考官一名。

(四)考试时间: 每名考生考试时间为20分钟。

六、考试命题要求

命题员从考官库中挑选业务精、作风正派的专家组成,进行封闭命题,监督员随同封闭监督。命题人员不少于2人,参与命题人员按1:2的比例从备选人员中随机抽取。制定A、B、C三套题本,随机抽取一套作为本岗位考试题本。

七、考试计分办法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五位考官的平均分值为考生的考试成绩。专业素质能力考核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小数点后面保留2位小数。考生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程序。

八、考试工作流程

(一)考试前30分钟,考官和工作人员进入指定地点。

(二)考试前30分钟,考生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工作人员初审考生证件,宣布应试人员纪律要求,组织考生进行抽签排序,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签表》签名确认。

(三)在监督员的监督下,考生按抽签序号的顺序进行考试。

(四)考试前10分钟,考官、监督员、计时记分员进入考场。

(五)主考官宣布考试开始后,引导员按考生抽签顺序引导佩戴有顺序号的考生进入考场应试。

(六)监督人员当众拆封试题后,交由主考官分发给其他考官,并检验考生证件(考试通知、身份证、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计时或记分员分发《考试评分表》。

(七)每一位考生考试结束后,记分员收回考生席草稿纸,更换新纸张,收集考官《考试评分表》(考官须签名),计算考生成绩,填写《考试成绩汇总表》。

(八)记分员按《考生抽签表》核对考生姓名及编号,登记考生分数后,在《考试成绩汇总表》及《考生抽签表》上签名,并将两个表格交监督员、主考官签名,由主考官宣布考试成绩,并发放成绩通知单给考生。

九、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安排

(一)资格复审由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资格复审地点: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办公室(绿春县政府行政中心A幢三楼)

(三)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7月28日

(四)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或带像片并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户口薄

3、证件上姓名与身份证不一致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

4、《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报告》

5、考生须交近期免冠彩色5分照片2张

十、纪律要求

(一)考官纪律

1、考试前不得泄露面试评委会的人员组成;

2、考试试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开启;

3、未经主考官许可,其他考官不得随意提问;

4、考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给每位考生评分,不得带有任何倾向;

5、考试情况不得在其他场合随意谈论;

6、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

7、考试期间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处于关机状态,统一交由监督员保管。

(二)工作人员纪律

1、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场;

2、准确无误地做好考试过程中的计时、收发评分表、统分、迎送考生等有关工作;

3、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

(三)候考室工作人员纪律

1、候考室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限组织考生进入候考室;

2、严格执行考试资格审查标准,确保无误;

3、确保考生与外界隔绝;

4、不得向已考考生询问考试题目、考试情况等内容。

(四)考生纪律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到考点报到并按序号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不得参加考试旁听,考试完毕后,不得将考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不得当场对考试评委会的评分提出异议;

4、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不记录成绩。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7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zhouxiaocui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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