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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日期:2018-06-15] 来源: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18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作为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招聘临时聘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工作。

(三)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期逾期不满五年的;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因作风问题被原单位辞退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考生携带岗位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其他能够证明胜任岗位的材料,所有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报名时填写《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一份,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6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址: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实验实训楼西203基础医学部办公室。

三、考试内容、方法、时间、地点

考试为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考生口语表达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能力及招聘专业所具备的相关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力。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组织参加健康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考生面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参加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有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将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

五、聘用形式

健康体检合格、政审合格、试用期满三个月并经考核合格的考生,学校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聘用的工资待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咨询方式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873-3657877;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基础医学部联系电话:0873-3641303;

附件: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招聘临聘人员岗位信息

招聘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 性别 年龄 毕业年份 其他
解剖学实验教师 3 临床医学、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 专科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有相关执业资格者优先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18年6月15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yangyi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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