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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普洱市孟连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紧缺招聘公告

[日期:2018-04-09] 来源:云南农业大学就业创业网

2018年孟连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切实加强孟连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孟连县环保事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同意2018年孟连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单位名称 岗位 名称 从事工作 专业 学历 人数
孟连县环境监察大队 管理 人员 环境 监察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监理 本科及 以上 3名
管理 人员 环境 管理 环境科学、环境监察、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本科及 以上 2名
管理 人员 环境辐射管理 环境评价与管理、环境影响评价与管理、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 本科及 以上 2名
孟连县环境监测站 专业技术人员 实验室分析 环境工程、环境保护与监测、环境监测与管理、环境监测与治理、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环境监测与工业分析、分析化学 本科及 以上 5名
专业技术人员 外业 采样 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监测治理与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应用化学 本科及 以上 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招生计划应届毕业生(2016年、2017年、2018年毕业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招聘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2018年3月1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含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时间: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13:30-17:30。

地点:昆明理工大学新迎校区新实训大楼广场

程序:(1)报名。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2018年毕业生持院校证明材料,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等考生基本情况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个人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参加报名,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须验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资格审核。招聘小组对所有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测试。

2、定点报名

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设立招聘点,请符合招聘条件未就业的毕业生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11:30前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推荐表、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个人简历到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人:汤道谨,电话:0879-8722024。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于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到昆明理工大学新迎校区统一进行测试。

(二)测试

内容: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订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小组择优确定候选人,并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四、考核和体检

已签订就业协议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学籍档案,到孟连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进行考核、体检。

(一)考核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孟连县人民医院,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孟连县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六、其他要求

(一)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二)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公示期满,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联系电话

孟连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0879-8720633

孟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9-8728638

七、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孟连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孟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在每个环节有反映和举报,必须实名反映。

孟连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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