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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2018年补充提前招聘公告

[日期:2018-02-28] 来源:玉溪人才网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

2018年补充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人才公告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2018年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人才过程中,其中6个岗位无人报名,经研究,决定进行补充招聘,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聘专业对象及岗位条件

1、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生。

2、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要求
红塔区玉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医 1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类 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红塔区凤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中医 1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类 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红塔区玉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医 1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类 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临床 1 临床医学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麻醉 1 临床医学、麻醉学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口腔 1 口腔医学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基本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毕业时须取得报考专业对应的毕业证、报考学历对应的学位证;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或相近;如推荐表和毕业证上载明的专业名称中包括了专业方向,且方向符合的,可视为符合条件;

(4)为人正直诚信,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地点如下(如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红塔区玉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医 1 2018年3月9日 9:00——12:00 云南中医学院呈贡校区五行广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
红塔区凤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中医 1
红塔区玉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医 1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临床 1 2018年3月16日 9:00——12:00 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麻醉 1
口腔 1

2、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玉溪市红塔区卫计事业单位2018年提前招聘医学人才报名表》(附后,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自行携带。报名时验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考核结束后将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请考生自行准备好相关材料和就业协议。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不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考核或招聘资格。

4、招聘期间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根据招聘人数和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到招聘单位报到后如有放弃或不合格人员,不再进行依次替补。

5、联系电话: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赖老师 电话:13529771717

李老师 电话:13529768076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韩老师:电话18187759272

红塔区玉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夏老师:电话13508893366

红塔区凤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薛老师:电话13887732679

红塔区玉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穆老师:电话13577778538

三、综合考核

1、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5的比例的岗位,先进行初选,即对报名合格人员的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实习情况、社会活动、兴趣特长、竞赛情况、受表彰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解和比较,必要时可向应聘者所在院校有关部门了解情况、与应聘者面谈,并逐项评分,根据初选成绩由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员。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的岗位,全部报名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如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考核时间 考核地点
红塔区玉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医 1 2018年3月9日 13:30 云南中医学院呈贡校区五行广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
红塔区凤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中医 1
红塔区玉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医 1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临床 1 2018年3月16日 13:30 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麻醉 1
口腔 1

3、如果报名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所需人数达不到2:1的比例的岗位,设定综合考核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的,支付对方违约金2万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要求条件的,考察不合格。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在2018年8月15日以前报到,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入编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管理和享受相关待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给予一性次安家费2万元。

六、相关要求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聘用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877-2023853

附件:

1、玉溪市红塔区卫计系统2018年补充提前招聘医学人才报名表

2、招聘单位简介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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