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司法局公开招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峨山县司法局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人数9名,主要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岗位设置为:峨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一人;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各一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具有峨山县常住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11月20日以前至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大学专科法律专业的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缺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瘢痕,无慢性病、传染病及精神病史。
(五)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强制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等记录;无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调查等。应符合规定的政审标准。
(六)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吃苦耐劳。
(七)招聘合格后,服从峨山县司法局管理和分配。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程序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日期和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2、报名地点:峨山县司法局办公室
3、联系人:秦女士(电话:18187007551);普先生(电话:18987734151)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册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1张(背面写上名字)。
(2)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交报名考试费50元。
(3)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峨山县司法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笔试:笔试参照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政审的人员。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拟招录人数等额安排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所有体检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具备当场复检条件的项目,由考生本人口头提出申请,当场复检一次,其余项目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两天内,由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政审。
(八)公示与聘用: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当出现报考人员面试、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按面试成绩排名,分男女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所有聘用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峨山县司法局的用工合作方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经聘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合同到期视政策规定及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等进行续聘。工资待遇约为2200元/人/月(包括基本工资、考核工资、社保五险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部分)。聘用后,按笔试+面试的综合分从高到低选择岗位。
五、未尽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峨山县司法局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