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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接收离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公告

[日期:2017-07-07] 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接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公告

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升华理论知识、增长实践技能、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面向社会提供6个就业见习岗位,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人数

文秘岗,6人。

二、见习人员基本条件

(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离校1年内(2016、2017年度)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时间1年,见习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发放生活补助1500元/月,并由用人单位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扣发部分工资,待试用期合格后补发。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楼办公室(丽江市古城区象山东路330号)。

联系人:聂 佳联系电话:0888—5158318

五、报名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填写《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

(二)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复印件。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7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yangyi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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