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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公告

[日期:2017-05-15] 来源:红河人才网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促进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3名。具体如下:

一、岗位性质和招聘名额

(一)岗位性质

聘用制书记员,从事办理案件的辅助工作和检察行政事务工作。

(二)招聘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13人,其中男性至少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符合检察机关工作所需要的政治条件,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聘用制书记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且能熟练运用电脑进行文字处理、表格制作等相关工作;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2016年12月31日);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6.同等条件下,通过司法考试、法律专业、转业军人、有驾照、有计算机相关证书资格、具有一定写作能力者和爱好新媒体宣传工作者优先聘用;

7.户口所在地不限,招聘单位不提供住宿,自行在蒙自市解决住宿;

8.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需经原单位同意,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元。

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相关保险(1400元左右)。

四、招聘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30日,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五分照片三张到蒙自市人民检察院505办公室报名,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3722082。

(二)程序

1.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文秘知识等;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计算机技能测试:书记员岗位需掌握文字录入、排版、表格制作等计算机操作;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70%)+计算机测试(占3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总分10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面试由招录小组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分数确定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招录后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6.聘用:试用期满后,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聘用期限为一年一聘)和《保密协议》。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由蒙自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

六、注意事项

报名后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随时通知考试相关事项。凡由于考生通讯不畅而无法联络通知到考生本人考试相关事项的,由考生本人负全责。

相关招录工作进展情况将在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正义蒙自)上公示,届时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关注查看。

附: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5月15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yangyi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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