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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委政研室2016年遴选公务员成绩公告更正说明及最新公告

[日期:2016-08-16] 来源:丽江党建先锋网

关于丽江市委政研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

成绩公告的更正说明及最新公告

关于《丽江市委政研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后续环节人选公告》的更正说明

按照《丽江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办法(试行)》和《2016年度市委政研室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成绩需要折算成百分制,即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换算成百分制计算应为笔试成绩除以1.5。因工作失误,我室在计算综合成绩时未将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而是原始成绩直接×40%计算,致使考生成绩出现误差。折算为百分制计算后,报考LX201600401岗位的2位考生综合成绩为:和赵芬75.80分(24.4+36.32+15.08),树贵芳75.75分(26.03+35.40+14.32)。报考LX201600402岗位的2位考生综合成绩为:施亭秀78.57分(25.15+35.80+17.62),卢志勇73.49分(24.05+35.84+13.60)。鉴于以上情况,报考LX201600401岗位的和赵芬综合成绩高于树贵芳0.05分,和赵芬应以岗位第一名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发现问题后,我室在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分管联系的市第五纪工委进行汇报的基础上,面对面与树贵芳、和赵芬2位考生进行了情况说明,现对8月11在丽江党建先锋网上发布的《公告》予以更正,并重新发布《丽江市委政研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后续环节人选公告》

特此说明。

中共丽江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6年8月16日

丽江市委政研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

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

体检、考察后续环节人选公告

根据《丽江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办法(试行)》和《2016年市委政研室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委政研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工作已完成。因我室在计算综合成绩时未将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致使考生综合成绩出现误差(详见《关于丽江市委政研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后续环节人选公告的更正说明》),报经市委组织部、市第五纪工委同意,并面对面与报考LX201600401岗位的2位考生进行了情况说明。现对8月11日发布的公告予以更正,并重新将考生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公告如下:

一、经历业绩评价成绩

根据《丽江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办法<试行>》和《丽江市委政研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暨后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开展经历评定、业绩考核、命题测试等环节,将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公示如下:

序号 报考岗位 姓 名 经历业绩评价成绩
1 LX201600401 树贵芳 71.6
2 和赵芬 75.4
1 LX201600402 施亭秀 88.1
2 卢志勇 68.0

二、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

根据《丽江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办法<试行>》和《丽江市委政研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暨后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占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占20%的权重公示综合成绩如下:

序号 报考岗位 姓 名 综合成绩 岗位排名
1 LX201600401 和赵芬 75.80 1
2 树贵芳 75.75 2
1 LX201600402 施亭秀 78.57 1
2 卢志勇 73.49 2

三、进入体检、考察后续环节人选

根据《丽江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办法<试行>》和《丽江市委政研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暨后续工作实施方案》,体检、考察采取差额的办法进行,优先体检、考察综合成绩高者,若排名前者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考察对象不参加体检或放弃遴选的,只进行一次递补。目前,优先进入体检、考察后续环节人选名单为:

报考岗位 姓 名
LX201600401 和赵芬
LX201600402 施亭秀

公示期7天(2016年8月16日-2016年8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向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电话:0888-5100249)和丽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反映。(电话:0888-5189484)。

中共丽江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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