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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中医医院2013年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13-09-05] 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中医医院位于东风东路25号,是一所科室齐备,功能健全,技术力量雄厚,专科专病特色突出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全国示范中医医院、云南中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云南中医学院教学医院、昆明红十字会中医医院。单位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 年龄 其他招聘条件
皮肤科 专技岗位 1 全日制大学本科 临床医学(整形美容方向) 30岁以下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以上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14日早10:00时至9月21日早10:00时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采集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打印《2013年昆明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由昆明市中医医院负责。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2.现场审核时间:9月22日10:00至17:30

3.现场审核地点:昆明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东风东路25号门诊4楼)

4.现场审核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毕业生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2013年昆明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承诺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各一份、笔试费50元/人。已经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指非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现场审核注意事项:外地考生网上报名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或传真件)。笔试时审核原件,届时若不能提供相应证件原件或所提供证件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2.笔试范围: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由市中医院负责通知(笔试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2013年昆明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的下联);

4.笔试地点:由市中医院负责通知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按排名顺序,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上及昆明市中医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辅导宣传,以免受骗上当。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由市中医院负责通知

3.面试地点:昆明市中医医院制剂楼2楼会议室(昆明市东风东路25号)

4.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

5.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

6.考生应持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进入体检与考核的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五)总成绩公示:按岗位排名顺序同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及昆明市中医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六)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中医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等网站及昆明市中医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医院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或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约定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由昆明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卫生局人事处:0871-63123241

昆明市监察局驻市卫生局监察室:0871-6312330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昆明市东风东路25号)

联系人:郭老师、孙老师、周老师

邮编:650011 联系电话:0871-63139121

 

昆明市中医医院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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