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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财政局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6-05-09] 来源: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普洱市财政局2016年公开遴选预算评审

与绩效评价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第1号)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24号),经普洱市财政局党组研究,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遴选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洱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与绩效评价中心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和任务:负责拟订预算评审与绩效评价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市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和重大基本项目绩效评价(评审)工作;负责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的概(预)算、结算、决算评审工作;负责财政专项资金政策评估;发布各部门预算绩效报告;承担财政预算评审相关课题的研究。

二、公开遴选职位及人数

普洱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与绩效评价中心专业技术人员3名。

三、公开遴选范围

普洱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财政、财会、金融专业2名,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男女各1名(考试成绩分男性和女性排名,并按规定比例进入下一阶段);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1名。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及以上);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及2年以上在职在编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日);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报名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向普洱市财政局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普洱市财政局2016年公开遴选预算评审与绩效评价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3.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复印件一份(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4. 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600像素*600像素)。

报名时间:拟定于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不含周末)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普洱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代为报名。

(二)资格审核。由普洱市财政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不得低于1:5。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测试内容:财政、财会、金融方面的知识和汉言语文学、文秘知识。不指定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6月11-12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聘请专家封闭出2套试题,财政、财会和金融专业一套,汉语言文学和文秘类专业一套,并负责评(阅)卷工作。笔试成绩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考官由5-7名专家评委组成,面试题目由专家评委当天进行封闭式命题。面试时间于6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若进入面试人员出现自动弃权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3.经历业绩评价: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岗位匹配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普洱市财政局提供以下材料:

(1)《普洱市财政局2016年公开遴选预算评审与绩效评价中心工作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2)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审核人。

(2)按照《普洱市财政局2016年公开遴选预算评审与绩效评价中心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中的评价内容,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注明经办人及联系电话)。业绩评价内容中涉及学习经历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的,须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其中涉及任职情况的,须提供干部任免材料复印件);涉及年度考核情况的,须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涉及表彰情况的,须提供文件或证书等有关资料。

(四)组织考察。根据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普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采取个别谈话、工作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进行。

(五)确定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以遴选职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经体检合格,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若拟遴选人员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办理遴选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七)其他要求。

(一)要求应试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与其联系遴选事项;因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负责。

(二)参加应试人员的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一)普洱市财政局按照《普洱市财政局2016年公开遴选预算评审与绩效评价中心工作人员方案》规定,制定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相关表格从“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pers.gov.cn)下载。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公开遴选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遴选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三公开,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165921(普洱市财政局)

监督和举报电话:2828952(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

附件:1.普洱市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xls

2.公开遴选个人信息采集表.xls

3.普洱市公开遴选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4.公开遴选经历业绩评价表-财政、财会、金融专业.xls

5.开遴选经历业绩评价表-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xls

普洱市财政局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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