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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公告

[日期:2013-08-10] 来源: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文件精神和《曲靖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曲靖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曲靖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有关具体事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笔试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二)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考生本人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未就过业保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时间:9月24日至9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地点: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三)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便可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9月22日前向曲靖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监察科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两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将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招聘计划数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组织进行面试,等额面试的须由曲靖市国土资源局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四)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中查询本人学历信息。若查询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资格复审结束后,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六)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7天前向曲靖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监察科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两次,在资格复审阶段已递补过两次的,不再进行递补,递补过一次的,进行第二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将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招聘计划数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组织进行面试。需等额面试的须由曲靖市国土资源局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递补人员由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25分钟。评分标准、考评要素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招聘岗位的实际需要进行确定,注重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专业素质、责任心、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二)面试内容:面试考题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委托相关专业人员命题。面试内容分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所占分值应不低于60%。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一)建立面试考官库。考官从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组织(人事)工作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中推荐产生,建立面试考官库。面试考官库人数必须大于面试考官小组人数。

(二)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开始前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7人组成面试考官小组,考官小组设主考官1名,专业类考官不得少于60%。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10月17日上午9:00至11:00。

面试地点:曲靖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面试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有关面试事宜的公告。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培训。

(二)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侯分室。

(三)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及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七)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与面试有关原始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程序:

1.身份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按时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现场抽签。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工作人员组织面试人员抽签,确定面试人员的入场顺序号。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面试顺序号。

3.公布规则。面试开始前,由监督员现场向全体参加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办法、评分办法、注意事项和面试纪律。

4.考生入场。开考时间到,由引领员按抽签顺序号逐一引领应试人员进入考场面试,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在考生席就座,引领员只叫顺序号,不得叫姓名。其他应试人员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影响他人,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5.进入面试。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主考室,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主考官宣读指导语后,面试开始。面试过程中,主考官负责试题的主要提问,其他考官在征得主考官同意后,可补充提问。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

6.面试结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侯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7.公布成绩。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应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八、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九、考核、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6月25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曲靖国土资源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方案由曲靖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监察科:0874-3139098、3136155

邮箱:qgtr6666@163.com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0874-3128031

举报邮箱:sdwjgw@163.com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3383216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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