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双向选择、竞争择优、规范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安排。
(二)具有临沧市户籍(优先安置双江县户籍人员),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三)有下列情形者,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领取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
5.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20日(双休、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301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725035131(经本人同意公开)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表》《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如: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相应证明、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现场初审后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再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
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是否为就业困难人员需到双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查)。
(五)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一次。
(七)公示及聘用
确定公示人选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拟聘人选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
(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
(二)合同期内,薪资待遇每月按4000元(含享受的政府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三)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满一年),食宿自理。
(四)被聘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违反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在报名时应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通畅,对无法联系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6年3月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ky7t654U0aPVxKMzorm4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