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公开招聘外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东川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优化课程体系,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专业编外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艺术类专业教师10名(舞蹈教师4名、声乐教师1名、古筝教师1名,钢琴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书法教师2名);
2.体育类专业教师3名(篮球教师1名、足球教师1名,棋类教师1名);
3.语言类专业教师3名(小主持人教师1名,阅读类教师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1。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编在岗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短信或来电报名。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2月24日09:00至2026年2月2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2.报名地点:东川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四楼办公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考生的招聘资格,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4.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1寸免冠彩照2张;
(3)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附件2);
(5)教学案例或获奖证明;
(6)能反映个人从教经验、专业能力的其他资格证书、个人荣誉、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
5.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1,未达到比例的岗位相应缩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培训科目招聘。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通过审核者将电话通知面试事宜(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26年3月15日,地点:东川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楼舞蹈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
面试由技能展示和结构化面试组成。面试总分100分,其中,技能展示占比60%,结构化面试占比40%。技能展示为现场演示本专业教学片段,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教育理念、专业知识技能、思维逻辑、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与能力。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以技能展示成绩高者排前。
(三)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次日,在“东川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政审
对考察对象的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查询。考察时一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1.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
2.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3.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4.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5.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九、公示与聘用
由东川区教育体育局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东川教育”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放弃聘用资格的,可由各招聘单位在本岗位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东川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岗位待遇
待遇根据相关规定与聘任教师协商签订劳务协议,协商确定。
十一、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应遵循相关回避规定,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三)严格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中各环节通知及补充事项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招聘公告由东川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负责解释。
十三、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东川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李老师:13888301819
东川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唐老师:15987190744
(二)监督电话
东川教育体育局办公室:0871-62121475
(请在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
东川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2026年2月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Wjuds3RwImD1L_kbp7Vk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