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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迪庆州人民医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校园招聘公告

[日期:2024-03-27] 来源: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2024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3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迪庆州人民医院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1《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年龄在18-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为:1988年4月1日-2006年3月31日),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限迪庆户籍岗位(必须是迪庆户籍!对生源地不作要求),户口迁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的非2024年结业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6.在以往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违纪的人员。

7.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报名审核

(一)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人才网(https://www.ynhr.com)门户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登录云南人才网(https://www.ynhr.com)→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2.报名需上传本人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如有)、个人标准彩色照片、《考 生 诚 信 承 诺 书》(附件2)。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学籍证明、《考 生 诚 信 承 诺 书》(附件2)进行报名,经过各项考核合格的,在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相关毕业证件原件,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3.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和考核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咨询电话:0887-8233397

联系人:迪庆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张主任

5.报名审核: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审核。

(二)报名、笔试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4月4日09:00-4月11日17:00

报名审核时间:2024年4月4日9:00-4月11日17:3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4月12日09:00-4月13日09:00。

笔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上午09:00-11:00

2.报名岗位:每个考生根据专业、岗位、学历等条件要求,限报一个岗位。

3.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如符合条件者被用人单位拒绝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请及时向监督部门反映。

4.报名审核:由招聘单位审核,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5.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和考核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6.2024年4月1日在昆明医科大学校园招聘会现场进行供需见面会,介时考生可到迪庆州人民医院摊位了解咨询招聘相关事宜。

7.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报名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通过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小时。

笔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2.笔试考相关专业知识,以百分制计分。本次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3.所有应聘人员需凭有效证件(含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7日内,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上(http://www.diqing.gov.cn)公开公布笔试成绩。

5.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1)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控制线(含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或达不到1:1的,笔试成绩需达到或超过最低分数控制线(含最低分数控制线)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3)涉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人员必须向迪庆州人民医院提交书面放弃资格复审申请)。

2.资格复审在州卫生健康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如有)、《考生诚信承诺书》,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限制户籍的岗位,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证件如与应试承诺书所列内容出现不一致即为违纪!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

3.研究生岗位报名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

4.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含60分),面试人员须通过的最低分数线方能拟定为体检人员。

2.每个岗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1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如果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7天前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自愿放弃申请书》,否则视为违纪人员。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在确定面试人员时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具有医师资格证、规培合格证考生优先确定为面试人员。如仍存在同等条件则另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

3.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若在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时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及考察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具有医师资格证、规培合格证考生优先确定为体检及考察人员,如仍存在同等条件则另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迪庆州人民医院(香格里拉市池慈卡街19号)

注: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给予交通、食宿补助1000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对象,统一到迪庆州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1.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个人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2.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的考生如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招聘资格,并以报考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一)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diq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考生一经录用,签订《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八年。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录用后,由医院统筹安排委派规培。聘用人员需在入职两年之内取得相应的初职资格,否则将作解聘处理。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迪庆州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迪党人才〔2023〕2号)规定兑现20万元的安家补贴,且按在迪实际工作月数每月给予 1000元生活补助(生活补助连续兑现5年)。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包括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住院医师规培结业考试的),一经录用,院内给予工作安置补助20万元。

(五)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包括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住院医师规培结业考试的),一经录用,院内给予工作安置补助10万元。

(六)州级安家补贴和院内的就业安置补助在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开始发放,第一年发放40%,第二年至第五年每年发放15%。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迪庆州人民医院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招聘信息通过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面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所签的《诚信承诺书》。

(六)未尽事宜由迪庆州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迪庆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887-8233397 联系人:张主任

(二)监督电话:

迪庆州人社局0887—8226003

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0887-8224662

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87-8866591

(三)本次招聘相关的其他公告后续也将发布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diqing.gov.cn),请广大考生关注查看。

附件:

1.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考生诚信承诺书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2024年3月26日

附件1: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4年校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来源:http://www.diqing.gov.cn/zfxxgk_dqzzf_zwsjhw/fdzdgknr/sydwrygl/sydwzpxx/202403/20240326_205533.html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岗位 岗位代码 拟招人数 学历性质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岗位类别 户籍条件 其他招考条件 待遇
1 临床医生 533100 2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研究生及以上 内科学、外科学、急诊医学、肿瘤学、儿科学、麻醉学、老年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 不限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一经录用最低服务年限8年 根据《迪庆州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迪党人才〔2023〕2号)规定兑现20万元的安家补贴,且按在迪实际工作月数每月给予 1000元生活补助(生活补助连续兑现5年);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临床类专业研究生院内给予20万的就业安置补助。在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开始发放,第一年发放40%,第二年至第五年每年发放15%。
2 护理 533101 1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研究生及以上 护理学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 迪庆户籍 入职两年之内取得初级职称资格证,否则将解聘处理;一经录用最低服务年限8年,因无证提前解聘人员不受此限。 根据《迪庆州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迪党人才〔2023〕2号)规定兑现20万元的安家补贴,且按在迪实际工作月数每月给予 1000元生活补助(生活补助连续兑现5年),在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开始发放,第一年发放40%,第二年至第五年每年发放15%。
3 临床医生 533102 4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 本科及本科以上 临床医学、儿科学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 不限 入职两年之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否则将解聘处理;一经录用最低服务年限8年,因无证提前解聘人员不受此限。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院内给予10万的就业安置补助,在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开始发放,第一年发放40%,第二年至第五年每年发放15%。
4 临床医生 533103 5 国民教育 本科及本科以上 临床医学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 不限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一经录用最低服务年限8年。  
5 开发区分院临床医生 533105 1 国民教育 专科及专科以上 临床医学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 不限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一经录用最低服务年限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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