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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楚雄一中学生公寓管理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4-01-18] 来源:楚雄金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

楚雄一中学生公寓管理员招聘公告

根据楚雄一中发展及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公开招聘公寓管理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2、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年龄在46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且业绩突出的适当放宽)。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3、责任心强、热爱学校工作、热爱学生服务管理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和学校工作经验者优先。

4.形象气质佳,性格开朗,做事成熟稳重,能熟练掌握日常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的、邪教组织的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应聘流程

(一)报名及联系方式

1、通过网络相关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根据公告要求到楚雄一中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网络报名提交应聘材料。联系电话:张老师:18987804636。

2、现场报名地点:楚雄一中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4年1月18日8:00至2024年1月21日18:00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有效证书原件、复印件;

5、符合招聘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条件由楚雄一中德育处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楚雄一中组织的综合面试考核。

(四)综合面试考核

1、面试报到时间定于2024年1月22日上午9:00;报到时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

2、综合面试考核地点:楚雄一中德育处,提前2天通知应聘人员如期参加应聘面试综合考核。

3、评委及工作人员组成。抽调来自学校德育处、党委办公室、纪委、督查室等相关部门人员7名,其中评委5名,纪律监督工作人员1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1名,组成评委组进行招聘面试考核工作。

4、综合面试考核流程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直接进入综合面试考核,请应聘者按面试要求时间到楚雄一中德育处办公室签到,无故迟到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并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面试单位准备3套面试题目,由到场的应聘人员代表现场抽取其中一套作为本次面试的题目。综合面试考核时间为10分钟以内/人。

(3)在面试过程中通过专业提问和答辩进行综合面试考核,总分100分。

(4)考核得分:5名评委的评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剩余3个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作为应聘者最终考核分数(保留两位小数统计分数)。

(5)全部应聘者完成综合面试考核后,当天公示本次面试成绩。最终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招聘5名。

(五)体检与政审。体检由拟聘人员自行到楚雄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根据上级要求,学校工作人员经政治审查合格方可录用。因自愿放弃入职、体检不合格、政治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则按综合面试考核成绩,由通过考核且符合入职要求的应聘者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1、体检合格后,聘用者与金泰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楚雄一中工作。初次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待遇2000元。

2、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工资待遇:2000元基本工资+500元奖励性绩效,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3.合同期满后,经主管部门重新考核同意,本人愿意的情况下参加新一轮招聘,不愿意参加新一轮招聘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要求

1、参加招聘的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考录纪律、涉及伪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参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参加招聘的本人负责。

(二)参加考核小组人员要求

1、考核过程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招聘流程及程序。

2、参加考核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3、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的,应当回避。

4、对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行政处理。

(三)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委全程参与,加强监督,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禁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四)监督举报电话(楚雄一中纪委):0878-3123324

云南省楚雄第一中学

2024年1月1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HU6CGTFUpKiBaEHRUNt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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