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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红河州河口县妇幼保健院下半年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面试及后续通知

[日期:2023-10-10] 来源:河口县妇幼保健院公众号

河口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下半年

“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云南省红河州2023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河口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下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面试(考核)、考察等后续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确认

(一)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河口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下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下午15:00—18:00。

(三)现场资格确认地点:河口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四楼小会议室。

(四)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请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携带《红河州“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3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经历业绩等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对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未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考核)

(一)面试(考核)时间:

2023年10月17日上午08:30

(二)面试(考核)地点:

河口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四楼会议室(报考岗位代码:060,061)

(三)面试考生抽签:

抽签时间:上午08:00开始抽签,08:20结束抽签。

抽签地点:河口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四楼候考室(报考岗位代码:060,061)

考生在抽签结束时未到达抽签地点,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面试采取理论知识考核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

(五)面试(考核)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

(六)面试计分办法及公布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出现成绩并列,以小数点后面第三位小数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则采取加试确定排名。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七)考生纪律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并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允许在考场附近进行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漏给其他考生;

3.严禁考场区域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电话手表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4.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提及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信息;

5.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不能在考生题本上做任何记录,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草稿纸;

6.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应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候分室等候;考生须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7.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八)其他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2.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监察委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河口县纪委监察委投诉电话:0873-3451235,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73-3124264。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对象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08:0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地点:河口县人民医院(河口县槟榔路2号)

(四)考生需带材料:身份证原件、5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黑色中性笔。

(五)体检标准及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六)体检注意事项:由医疗卫生部门提供,详见《体检须知》。

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递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特别提醒的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认真及时地阅读通知、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负责。

(二)凡公职人员以帮助协调面试中各种关系等借口向考生及家长索要、收受钱物的行为,请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凡对考生进行威逼、胁迫、利诱、索要钱财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请考生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请考生适时关注天气预报、道路通,安排好行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

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73-3421420(报考岗位代码:060,061)

附件:

河口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下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Ru_fh_1xbVs-Ckxfa2e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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