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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日期:2015-02-06]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我委2015年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2015年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2月13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

考生如确认参加面试,请填写《考生面试确认书》(见附件2),确认准确,清晰无误后,扫描为PDF或JPG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jwrljrsc@qq.com。标题为“××确认参加长江水利委员会××局××职位面试”。

考生如放弃面试资格,请填写《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3),确认准确,清晰无误后,扫描为PDF或JPG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jwrljrsc@qq.com。标题为“××自愿放弃长江水利委员会××局××职位面试”。

考生如逾期未确认参加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对此类考生将按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015年2月13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按以下顺序将材料整理邮寄到我委接受审查(不接待个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报考时提供的照片)。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8、其他材料复印件。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劳动局(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430010。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和体检安排

(一)报到

报到时间:2015年3月6日下午14时至17时

报到地点: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报到时考生需提供以上邮寄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缺少上述证件和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3月7日上午9时开始(考生须于8:30前入围封闭,参与抽签,8:50后考生不得入场)

面试地点: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三)体检

体检时间:2015年3月8日上午7:00

考生在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集中。体检由我委统一组织,费用由我委支付。

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体检医院相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请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产生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人数、考察人数与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为1:1。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1.面试确认电话:027-82828285  82926216(兼传真)。

考务咨询电话:027-82926601。

2.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市内乘公交24路、543路、808路到惠济路赵家条站下车即可)。

3.面试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的,按相关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及住宿,并注意安全。

5.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6.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附件:

1.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确认书

3.放弃面试声明书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人事劳动局

2015年2月5日

面试名单

报考部门 报考用人司局 报考职位名称 准考证号 最低面试分数 备注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水政与安全监督局 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起草研究职位 221142064503 126.9  
221142150917  
221150021804  
财务局 综合处财经基础管理职位 221142053314 131.6  
221142066528  
221142075910  
财务处基建财务管理职位 221142061030 134.7  
221142065802  
221142154714  
人事劳动局 综合处人事统计职位 221139031829 111.5  
国际合作与科技局 综合处综合管理职位 221114030923 129.9  
221141163908  
221142071708  
221142156130  
防汛抗旱办公室 调度处江河调度管理职位 221111661724 133.7  
221137630619 递补考生
221142063610  
监察局 检查处案件检查职位 221142065619 130.8  
221142071008  
221142153206  
离退休职工管理局 服务一处保障职位 221142051308 132.5  
221142064205  
221142151123  
221144034311  
直属机关党委 团委(青年工作处)管理职位 221111901205 131.9  
221135031004  
221142066421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保护协调处水功能区管理职位 221134012908 117.9  
保护协调处水生态保护管理岗位 221113012807 115.5  
监督管理处监督管理职位 221111391210 119  
221142073626  
水政监察总队 现场执法职位 221234165712 114.7  
221236030602  
221242099927  
现场执法职位 221211681402 123.3  
221232122116  
221242134729  
221251148709  
221253014918  
221270101708  
现场执法船舶管理职位 275212300409 107.4 调剂考生
275237582713 调剂考生
277212351808 调剂考生
283244078521 调剂考生
284242044920 调剂考生
551242123018 调剂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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