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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传染病医院) 招聘公告

[日期:2023-09-01] 来源:丽江就业公众号

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传染病医院)

202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及《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江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丽人社联发〔2023〕2号)文件精神,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辅助人员10人,主要从事行政辅助和后勤保障。

二、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学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如医、药、护、技类)及相关专业毕业;

2.性别不限;

3.须具有相应岗位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2022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丽江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888-5116184。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报名材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

2.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须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经医院进行资格初审后,上报丽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通过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资格复审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社保的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五、面试、体检

(一)由医院统一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丽江市人民医院健康体检管理中心进行,对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3000元/月,按要求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试用期3个月,聘用合同自试用期起签订,一年一签,满三年后按规定退出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间按单位相关规定参加考核。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丽江市人民医院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本次招聘若无人报名或招聘岗位未满,医院将适当调整招聘条件和时间,直至招聘到位为止。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888-5116184(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传染病医院)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88-5129006(丽江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传染病医院)

2023年8月2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5y7hwzWV6sjxmUu1W8N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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