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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内部选聘公告

[日期:2023-06-06] 来源: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内部选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科院公司”)是云南交投集团全资二级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和全省科技创新智库首批成员单位。先后获得交通运输部“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交科院公司以集团业务、市场需求为导向,聚焦主责主业,着力补链强链延链,聚焦“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主力军、智慧交通产业发展排头兵”及“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智囊团”功能定位,形成了“交通工程建设(新基建)、智慧交通研究与应用(信息化)、交通发展咨询”三大主营业务。交科院公司拥有公路交通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电工程、环保工程等7项专业承包资质,二三类公路养护工程资质4项;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一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交通工程专项检测”等60余项资质。建成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联合共建)、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院士工作站和4个创新工作室。先后完成各类科研项目30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励3项、部省科技进步奖57项、厅局级科技进步奖励53项;在工程建设领域先后获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等省部级以上工程奖16项;制定国家标准、行业、和地方标准20项,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80余项,实现科技成果转化97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

二、选聘岗位

交科院公司本次面向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选聘管理人员10人,具体选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与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集团公司中层以下员工(不含与交科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3.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6月6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6月6日后出生)。

4.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

5.服从交科院公司对工作岗位及地点的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或者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责任追究未满规定时限或处分尚未解除的。

3.与应聘岗位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在其分管的单位(机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招投标等有利益关系的岗位;不得应聘同一单位中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应聘者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报考涉及外事、国家安全、机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等重要岗位。

5.其他被交科院公司认定为不得报名的情形。

四、选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24:00时止。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云南交投集团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操作说明见附件2)。除采用该方式进行报名外,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

2.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2)应聘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劳动合同或相关工作证明材料)的相关材料扫描文件,以及所有可用作证明的相关材料(如职业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聘用证书、任职文件、科技成果、论文等)扫描文件。

(二)资格审查(拟于2023年6月16日前完成)

根据应聘者网络报名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由交科院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招聘机构根据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现场确认)。

1.资格初审

同时满足本公告报名的资格条件,且报名时按规定提供对应相关材料的视为资格初审合格。

2.资格复审(现场确认)

由交科院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招聘机构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现场确认)。应聘者本人(或持本人委托函的其他人)须持应聘者身份证及网络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审,并签署相关承诺书。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方可参加笔试。

以下情形认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1)现场确认资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不相符的;

(2)在资格复审、现场确认时无法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现场确认的;

(3)资格复审中发现不满足报考条件的;

(4)在资格复审现场违反相关规定的;

(5)其他被交科院公司认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三)笔试和职业能力(性格)测验(拟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1.准考证发放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由交科院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招聘机构统一发送准考证至应聘者提供的报考邮箱中,由应聘者自行打印。

2.笔试和职业能力(性格)测验

笔试按百分制标准评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在笔试时,对应聘者进行职业能力(性格)测验。职业能力(性格)测验成绩不作为综合成绩的组成部分,但未参加或职业能力(性格)测验或测验成绩<48分(警戒线水平)的不能作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2023年7月10日前)

1.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60分且职业能力(性格)测验分数≥48分的,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高低,按计划选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数和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环节的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本岗位计划选聘人数的3倍时,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由交科院公司根据岗位履职能力要求,对应聘者能力和素质进行面试综合评价。面试按百分制标准评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五)拟录用人选和递补录用人选

1.拟录用人选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下同)得分和排名,按拟录用人选人数≤本岗位计划选聘人数的原则确定拟录用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性格)测验匹配度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面试成绩<60分的,不能作为拟录用人选。

2.递补录用人选

交科院公司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得分和排名,按计划选聘岗位人数1倍确定递补录用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性格)测验匹配度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录用人选。面试成绩<60分的,不能作为递补录用人选。

当本岗位拟录用人选放弃录用资格或不满足录用条件,交科院公司在递补录用人选有效期60天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高低将递补录用人选顺延递补为拟录用人选。递补有效期满后,递补人员递补资格自然取消。

(六)公示

经交科院公司党委会议审议后的拟录用人选、递补录用人选在云南交投集团官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体检

拟录用人选需提交近期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八)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由交科院公司将选聘结果报备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人力资源部按规定下发调动通知。

五、不予录用情形

(一)拟录用人选在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任一选聘环节不满足条件的。

(二)具有不得报名情形的。

(三)录用通知下发后,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四)拟录用人选本人存在经商办企业、持有非上市企业股份、受聘任职非上市企业等;或近亲属、特定关系人所开办、投资入股、任高管的企业与云南交投集团所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存在业务往来、关联交易等情形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云南交投集团或交科院公司规定不得录用的。

六、待遇

交科院公司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工资薪酬,完善的薪酬激励机制、岗位晋升机制、社保福利体系(为员工购买五险(含大病险)、住房公积金,员工可享受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互助(员工自愿参加)),员工享有年休假、职工健康体检、职业培训等福利待遇。

七、重要提示

(一)本次选聘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地点均在昆明市范围内,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本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云南交投集团官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任何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云南交投集团和交科院公司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网络报名系统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应聘者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认可交科院公司对相关信息的处理(不含本次选聘以外的其他活动)。如果报名填写信息、提供材料与应聘者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应聘者将被视为违反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本次选聘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的结果将由交科院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招聘机构通过短信或邮件的方式告知参加本环节的应聘人员。

(七)公开选聘期间,请应聘者主动关注交科院公司选聘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通畅,因应聘者不及时查阅或通讯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调整的,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八、咨询联系

联系电话:0871-63168902(交科院公司人力资源部)

九、投诉监督

联系电话:0871-67165674(云南交投集团人力资源部)

0871-63197227(交科院公司纪委)

十、其他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解释权归交科院公司所有。

附件1: 交科院公司2023年管理人员内部选聘岗位统计表

附件2: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部选聘操作说明

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6日

来源:https://www.ynjttzjt.com/archives/2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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