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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曲靖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日期:2022-07-24] 来源: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曲靖市法检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

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现将曲靖市法检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体能测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笔试成绩不低于所报考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成绩排名在职位招录人数4倍比例范围内。

以省委组织部“云岭先锋—云南省公务员招录”发布人员名单为准。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22年7月28日(星期四)上午8:00。

(三)体能测评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云南警官学院。请考生于7月28日上午7:30前到云南警官学院警体馆报到。

(四)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中组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法(政)明传〔2020〕6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当天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2. 考生从云南警官学院2号门进入,警体馆集合点名分组,测试场地为警体馆和运动场。考生不得自行驾驶车辆前往,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学校,以免堵塞交通、影响准时入场。

3. 请在体能测评前注意健康饮食、保证充足睡眠。当天请着适宜运动的服装鞋袜,备好适量食物和饮用水等物品。

二、资格复审

(一)对报考司法警察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现场设置在云南警官学院阶梯教室102室。2022年7月28日体能测评结束后,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对测评合格的人员按照招录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并经2批次递补后仍未达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考虑到可能出现递补情形,所有测评合格人员须等候资格复审结束方能离场。

在规定时间里不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体能测评资格;考生自行放弃体能测评的,须提交自愿放弃证明,不再递补。

(二)对报考其他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对象

以省委组织部“云岭先锋—云南省公务员招录”发布人员名单为准。

2.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7月26日8:30--18:00

3.资格复审地点

法院职位: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崇德楼六楼601室(麒麟南路570号)联系电话:0874-3227282

检察院职位: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附楼305室(翠峰路60号)联系电话:0874-3396076

(三)资格复审内容

1.报考者应本人到场参加复审,资格复审时,须对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在《曲靖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上签字。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并进行现场确认及承诺的视为个人放弃。资格复审阶段个人放弃的,需于2022年7月26日18:00前向招录单位提交个人放弃的书面声明(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若有材料信息不实、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报考者面试资格。

2.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份笔试准考证;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报名登记表》1份;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半寸免冠证件照4张。

报考限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20、2021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2年2月底以前。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档案存放证明的,可先行承诺,在考察前提供。

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2022年毕业生,可持成绩单作为其证明材料。国民教育毕业生则必须于资格复审时取得毕业证书。

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用前提供解除劳动合同。

3. 递补。资格复审时出现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4.第一、二轮递补时间为7月27日18:00前完成,其他时间地点不变,以招录单位电话通知为准,不再单独进行公告。

三、面试预告

曲靖市法检系统岗位的面试定于2022年7月31日开展,请考生持续关注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qjzy.chinacourt.gov.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qujing.jcy.gov.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特别提醒的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按《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为确保顺利进行资格复审,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对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携带的材料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相关招录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告。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

(四)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五)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期间,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资格复审、面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或到中、高风险地区流动。参加资格复审时请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微信小程序搜索),进入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点前须提供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供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请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资格复审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同时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八)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通过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2022年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24日

附件:

附件:2022年云南省公务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来源:http://www.qujing.jcy.gov.cn/ggl/202207/t20220724_37666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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