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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玉溪市元江县融媒体中心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播音员公告

[日期:2021-03-19] 来源:玉溪人才网

关键信息

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播音员1名

专业要求:播音;播音与节目主持;播音与主持;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

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18:00截止。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地点:元江县融媒体中心二楼会议室(元江县红河街道凤凰路8号)。


元江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播音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玉人社发〔2012〕54号)和《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19〕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目前元江县融媒体中心建设发展实际需要,现将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播音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新闻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具备新闻采编能力,普通话达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高不低于165cm。

(五)毕业时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六)拟聘人员综合成绩不低于8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

(七)服务期限五年。聘用后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调动或报考其他单位招聘,服务期限不满五年聘用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含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等),按每年陆万元赔付招聘单位违约金。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4.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播音员1名。具体条件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户籍 专业 学历 其他要求 备注
播音主持 1 不限 播音;播音与节目主持;播音与主持;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具有国家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18:00截止。采用邮箱投递报名表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将《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播音员报名表》填写后发送附件至元江县融媒体中心招聘专用邮箱421328711@qq.com。注意:网上报名者需在2021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按照现场报名要求提交的资料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签字。

(2)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地点:元江县融媒体中心二楼会议室(元江县红河街道凤凰路8号)。考生现场报名应提交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含相关获奖证书)、身份证、《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播音员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2021届毕业生可用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成绩表暂代审核),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报名时现场查验所有原件,交纸质报名表一份。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人员审阅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测评和聘用资格。

(二)初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初试

时间:2021年3月31日下午2:30开始

地点:元江县融媒体中心二楼会议室(元江县红河街道凤凰路8号)

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初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者全部进入初试环节。

2.专业技能测试

时间:待通知

地点:元江县融媒体中心二楼会议室(元江县红河街道凤凰路8号)

按照应聘者报考岗位,根据初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如果达不到1:6,则全部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3.初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比例为3:7,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

4.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不低于80分)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

(三)签订就业协议

应聘者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招聘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逾期未签订者,视为放弃。若出现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进行递补。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违约的,向招聘单位缴纳陆万元违约金。

(四)报到及资格复审

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间待电话通知),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不进入体检环节;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违约;均不递补。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违约;均不递补。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招聘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者,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自愿放弃考察者视为违约;均不递补。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愿放弃公示者视为违约,不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视为违约。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工作问题。

五、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全面、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报名参加考试及后续各环节需全程佩戴口罩,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和“行程卡”,现场报名、初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招聘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本次招聘由元江县融媒体中心、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播音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元江县融媒体中心 0877-6012482

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7-6553278

监督电话:元江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0877-6516198

附件:玉溪市元江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提前招聘事业编制内播音员报名表

元江县融媒体中心 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8日

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10872351&catei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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