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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怒江州泸水市城乡社区服务岗位招聘笔试公告

[日期:2021-01-05] 来源:泸水市人民政府网站

2020年泸水市城乡社区服务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及后续招聘事宜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关于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8号)等文件要求,我市于2020年12月11日面向社会公布《2020年泸水市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并于2020年12月20日结束网络报名,现将笔试及后续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对象

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67名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笔试安排

本次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身份证即为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迟到15分钟及以上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时间:2021年1月7日下午2:00至4:00。

地点:此次笔试共设置2个考点。

考点1: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沧江路237号)(序号1-35号考生)

考点2:泸水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沧江路116号,市人社局斜对面)(序号36-67号考生)

三、资格复审及选岗

(一)根据笔试成绩区间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根据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高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二)自愿放弃的,须于资格复审前向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

(三)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四)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选岗程序。

(五)根据资格复审结果及岗位情况按照考试成绩资格复审当天统一由高到低进行选岗。

(六)资格复审及选岗时间:2021年1月8日;地点: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沧江路237号)。

四、体检

1.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并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人数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及地点: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1月9日上午8:30。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安全进行,按照省、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本疫情防控须知,做好疫情卫生防护。

(一)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场、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二)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前应主动配合扫“云南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37.3℃)的人员,可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需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需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内外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三)考前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卫生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四)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进出考场、候考、如厕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所有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须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0年泸水市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公开招聘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包含附件

2020年泸水市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公开招聘进入笔试人员名单.xls [点击下载]

来源:https://ls.nujiang.gov.cn/xxgk/566237058/info/2021-154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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