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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沧市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日期:2020-06-17] 来源:临沧市教育体育局网站

临沧市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

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卫健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面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云人社发[2020]22号)、《临沧市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和《临沧市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裁减计划开考岗位情况公告》有关要求,为做好基础教育专项招聘考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知识与能力并重的原则。

(三)坚持回避原则。

二、资格复审

(一)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6月19日8:00-12:00、14:00-18:00

(二) 资格复审地点: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安排

(三) 资格复审要求:

1.严格按照《临沧市2020年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面试人员资格复审表》相关内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在临沧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及各县、区公告网站自行下载填写,携带表中所需材料,务必按照时间要求准时到达资格复审地点,不能提供所需材料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2.逾期不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3.以下人员不符合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招聘环节的条件:一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二是现役军人,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三是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面试组织

面试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各县区人社局参与业务指导,具体面试程序由各县区确定后向社会发布公告。

四、面试对象

根据《临沧市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要求,通过笔试,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考生。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可按1:1进行面试,若超过1:1达1:2,按1:2进行面试。

五、面试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要素。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20年6月20日-21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确定后发布公告

(二)面试地点: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安排

七、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方式

(一)面试方式

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确定后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满分100分。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考官评分的平均分即为面试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三)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超过3:1的不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未达3:1正常开考的岗位及因报名缴费成功人数不足需裁减计划开考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等后续招聘环节。

(四)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x50%+面试成绩x50%。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再一致,则加考面试,以最终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八、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真实提供健康信息和行程信息。考生须资格复审时上交“行程卡”二维码“和“云南健康码”纸质彩色打印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体温正常,“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持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须持资格复审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持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一个月内有湖北旅居史的人员,须持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持参加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

(二)主动做好自身防疫工作。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不聚集交流。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面试地点,除身份核验外,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自觉有序排队,接受体温测量,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九、纪律要求

(一)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实行回避。

(二)对违反面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三)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违纪行为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并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未尽事宜请咨询市、县、区教育体育局。

咨询电话:

市属和临翔区0883-3064078;0883-2124315

凤庆县0883-4215837

云县0883-3210349

永德县0883-5214727

镇康县13988331006

耿马自治县0883—6127238

沧源自治县0883-7122647

双江自治县0883-7627837

附件:临沧市2020年专项招聘教师相关表格.xlsx

临沧市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

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

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来源: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11237/11257/51949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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