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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级主管竞聘公告

[日期:2019-05-31] 来源:普洱市人民政府

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级主管公开竞聘公告

(第1号)

经普洱工业园区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普洱工业园区三级主管公开竞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设党政办主任1名、财政局局长1名、行政审批局局长1名、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局长1名、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局长1名、园区总工会专职副主席1名。

(二)岗位职责

1.党政办主任。负责园区党务、组织人事、人员退休、宣传、党员教育、机构编制、督查、共青团、妇联、老干部、园区机关、下属国有企业和非公经济等党群日常工作。负责园区机关的日常运转协调工作。具体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档案、政务信息、保密、督查督办、机关效能建设、信访、对外联络、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及接待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他综合行政事务管理和考核工作。完成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行政审批局局长。负责园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清理、动态调整和行政审批流程的优化。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投资项目、技术改造、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及备案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备案。负责园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园区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工作。开展园区林地报批相关工作。完成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3.财政局局长。负责编制园区财政预决算。负责园区财政收入及收入上缴、分配工作。负责与中国人民银行普洱市支行业务对接,办理相关入库事务。负责执行国家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协调财税事务。执行年度财政预算并定期汇报,办理财政收支业务公开事务。负责监督园区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负责对接上级相关单位检查、审计事项。监督园区下属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对园区财务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园区土地出让资金收缴入库,计算土地出让后各种费用,组织园区开发成本清算。负责园区工资发放,负责养老保险、公积金等计算上缴,办理工资晋级、调资手续。负责园区年度绩效工资考核、兑现工作。负责园区机关日常运行资金支付及管理。完成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4.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局长。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管理、环卫、绿化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办法,编制园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项专业工程规划。负责园区范围内住宅建设、房地产市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行为。负责园区市政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环卫、绿化职能,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城镇道路、桥梁、排水施工、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按规定筹集并使用好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负责园区城镇改造、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房屋安全及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园区公用设施、道路和临建的审批和管理。负责管理和指导园区工程建设、建筑业和建筑市场工作,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施工安全。负责指导监督园区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勘察设计、测绘、监理、建价咨询工作。审查和报批工程建设质量等级,组织实施城乡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园区市容市政环境、城市照明、环卫设施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规划区范围内私挖、乱占、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治理。负责园区市容市貌的日常整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活动。负责开展园区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安监、国土、城镇燃气及相关市政管网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上述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管理和调度指挥,组织开展阶段性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活动。负责承担园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依法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审查监督与指导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对园区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组织查处企业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园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统计园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定期分析和预测园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负责承担园区环境保护综合监管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园区规划环评、企业环评相关要求,及时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对环境保护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提出各类环境保护案件行政责任追究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处理案件责任人员。指导协调园区行业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环境保护日常监管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对执法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法规、规章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受理有关信访和投诉,开展日常监管及简易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负责园区管委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依法治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做好园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社会事务工作。协调做好园区土地征收及拆迁安置工作。协调做好园区范围内村组农村经济社会事务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涉及园区群众来访事件接访、转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答复解释工作。负责园区市场监管及消防管理工作。完成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5.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局长。负责研究编制普洱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相关专项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园区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监测、预测、调控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园区经济运行分析,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制定具体措施。负责跟踪掌握园区企业的相关情况,做好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帮助园区内企业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抓好企业培育工作。负责提出园区产业投资的规模和方向,对园区内企业申报项目及产业扶持资金工作进行指导及审核把关。负责园区管委会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申报,园区各种平台认定的组织申报、复核、验收工作。负责园区项目信息系统管理,按要求及时更新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负责重点推进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园区科技发展规划与管理,指导服务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成长企业认定及企业相关认定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园区技术进步与创新体系。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市专利及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园区内企业做好知识产权申报及保护工作。负责建立园校合作和校企合作机制,推动园区产学研平台搭建。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市对中小及非公企业发展的政策,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做好园区企业人才培养工作,帮助企业落实招才引智和人才培养政策。组织企业人才引进及劳动用工招聘工作,指导和组织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积极吸纳失地农民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协调安排园区外相关部门对园区企业的调研、考察等相关工作,加大企业外宣力度。负责协调金融部门对企业的融资支持,多渠道搭建融资平台。研究制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做好年度招商计划及总结。抓好招商引资项目收集、储备、论证和推介工作。负责园区重大项目的治谈,做好园区重大在谈项目跟踪、协调、服务等促进工作。督促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加快落地、开工、建设、投产。负责外来投资商对园区投资的咨询工作,抓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宣传和落实。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对外联络工作,编制招商引资项目册、宣传资料,做好对外招商引资相关活动。做好园区国内合作统计月报工作。完成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6.园区总工会专职副主席。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指示,确定园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指导园区工会工作,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活动。依照《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指导园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根据基层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关系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和制度的研究制定,向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工会及时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职工协调劳动关系。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案件。为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指导基层工会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健全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制定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企业工会与行政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协助党组织考核推荐工会主要领导人选。做好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园区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指导、协调基层工会的会员发展工作。负责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工会文化体育活动。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公开竞聘的报名条件、资格条件和对象

(一)报名及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报名职位的职位要求,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2.党政机关报名应当具有正科岗位任职经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应具备:⑴管理人员:应在管理七级及以上岗位工作。⑵专业技术人员:应在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工作满3年,或者在专业技术九级以上岗位工作满4年;国有企业报名应当具有两年以上中层领导职务任职经历。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省、市级工业园区任职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竞聘的对象

1.普洱市内省级、市级工业园区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普洱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

3.普洱市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

4.符合公开竞聘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人员管理和待遇

经普洱工业园区公开竞聘聘任的三级主管人员身份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管理,不再执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制。绩效工资分为60%基本工资和40%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由园区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标准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

四、方法程序

(一)发布公告

《普洱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三级主管公开竞聘公告》通过OA系统、普洱日报、普洱电视台等方式进行发布。

(二)报名

报名人员采取组织推荐及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并填写《普洱工业园区公开竞聘三级主管报名登记表》(见附表)。

(三)资格审查

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报名人数达到竞聘人数2:1即可实行竞聘。报名人数达不到竞聘人数2:1或无人报名,则采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办法确定相应的三级主管。

(四)演讲答辩

1.竞聘者在园区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上进行演讲答辩,介绍自己的工作简历、竞争优势、德才情况、工作实绩和对竞争岗位的工作设想,并就领导小组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

2.每位竞聘者应聘一个岗位;

3.竞聘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4.演讲答辩时间:时间拟定于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普洱工业园区二楼视频会议室。

(五)领导小组测评

由领导小组成员对竞聘者的现场演讲及答辩情况给出测评分数。

(六)组织考察

根据领导小组测评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前两名作为考察对象,普洱工业园区党组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七)聘任

根据组织考察结果经领导小组确定人选,签订聘书,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五、聘用期限

三级主管岗位聘期为3年,聘期满后,所聘岗位职务自行免除,重新竞聘。

六、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公开竞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园区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园区党组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邀请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市人社局一名领导和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公开竞聘全程接受派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879-8888505。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一份;

3.任职或职务聘书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5.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

(二)时间要求

以上材料于2019年6月13日(节假日除外)前交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07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李毅坤,18987921877,0879-2139199。

本公告由普洱工业园区公开竞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普洱工业园区公开竞聘三级主管报名登记表

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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