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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定向招聘公告

[日期:2016-06-02] 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为直属昆明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昆明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市公积金中心下属1个分中心、16个管理部(其中县区管理部8个)。

二、定向招聘对象

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大学生村官:2014年以前(含2014年)省级统一选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截至2016年5月1日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2008年、2009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6年离岗和2011年、2012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三年后离岗,聘期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官。

(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3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1年、2012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2年、2013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1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2年、2013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定向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资格条件(专业目录参考《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岗位代码 招聘单位(岗位) 工作地点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学科门类(专业) 其他招聘条件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专业
201610 安宁管理部公积金业务人员(管理岗) 安宁市 1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①理工学②经济学③管理学④政法学 ①计算机②经济学及经济贸易与管理 ③会计审计 ④法学 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②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③会计学等相关专业 ④ 法学等相关专业 1、有C型及以上驾照;2、须在招聘岗位服务3年及以上。
201611 禄劝管理部公积金业务人员(管理岗) 禄劝县 1
201612 宜良管理部公积金业务人员(管理岗) 宜良县 1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该网站为本次考试的官方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分为报名期(2016年6月21日00:00至6月22日24:00)和查询期(2015年6月30日00:00至7月1日24:00)两个阶段。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报名期即2016年6月21日00:00至6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报名时不用上传,待资格复审时验原件后再按要求上交相关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一律取消复审资格)。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服务期届满人员须提供各项目管理部门发放的服务期届满合格证(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3)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大学生村官提供《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其中聘用期满后离岗、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要同时提供原服务地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收原件。

(4)《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兼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填写,A4纸打印);

(5)《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自行下载,A4纸打印,现场填报)。

联系人:杨昌琴、鹿迎春联系电话:0871-63181095

(二)网络报名流程和要求

1.登录

登录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

2.注册

之前已在该网站注册成为个人用户的考生请直接登录;之前没有注册过的考生,请先点击首页上的“新用户注册”,然后自编一个用户名和密码并填写有效的邮箱地址(今后如果登录密码丢失可通过此邮箱进行密码重置),注册成功后即登录(请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此用户名可用于报考网站上的各类考试,一个用户名可同时报考多项考试,但只能在一项考试中报一个名。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71--63370360

3.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首页上的“考试服务”连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您要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最后保存数据,提交报考申请。

若报名信息与所持证件资料不相符合,则属填报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4.提交审核

报名信息填写好后,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按照提示的规格大小),就可提交审核,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的正确性。

5.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中所列出的具体专业名称或二级目录下的具体专业名称完全匹配(即字面内容完全一致)时才能通过资格审核。如果您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招聘单位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核(联系方式见简章中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查询期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2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比例为1:1,可参加笔试,但笔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能进入资格复审。

6.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6年7月7日00:00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7.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期可以进行新报名、提交审核。查询期不再接受新的报名,在报名期已填写过报名信息并保存成功尚未提交审核的考生,可以提交审核,但请注意只有一次机会,如果审核未通过将不能再进行修改。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占60%)以及公文写作(占20%)。

笔试内容参考以下内容:

①《2016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执行主编:谭力耘、李正彪,出版:云南大学出版社);

②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修改)、昆明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③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业务指南”栏的以下内容:《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管理实施细则》、《住房公积金支取实施细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本政策》;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9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①在笔试成绩公示期结束之后,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由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专业目录参考《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报名时所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即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方式、内容:面试采取答辩方式,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4.考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等相关材料。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若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中共昆明市纪委第五纪工委:0871-63175452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察处:0871-63164499

附件:1.《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兼资格复审表)

2.《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3.《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

4.《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6月2日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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